福建高招办福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二)
二、报名办法
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11月1日-4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并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11月5日-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所有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由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按照闽价费〔2015〕488号文件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05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