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及不分文理科具体时间
广东省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
统一考试只考语数外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选三科计入高考成绩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考试院获悉,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广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根据《实施意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陆续展开,其中,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届时高考实行“3+3”考试模式,高中全部14门学科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3门科目成绩组成。
成绩组成:语数外+学考6选3不分文理部分科可考两次
根据《实施意见》,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即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为减轻集中应考压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3门学考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最好成绩使用。
学考科目:14门学科纳入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分散安排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并为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以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学校更加注重个性化教育,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
综合素质:将形成评价制度纳入毕业升学重要参考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人的发展和人才选拔标准应具有全面性;而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和综合素质。根据《实施意见》,各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评价和选拔人才,努力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
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于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录取模式:探索借鉴综合评价录取的“631”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高校招生录取要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广东就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招生改革,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近几年,国内不少高校都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将继续深化此项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
高考成绩60%
学校测试30%
学考成绩10%
改革日程表
★★
▲制定文件
草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形成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报教育部备案
▲启动单项改革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扩大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
适当调整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出台中考加分项目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7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8年★
▲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实行“3+3”的考试方案,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自主选择。
实施对象:2018年入学高一学生饮“头啖汤”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今年、明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今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录取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录批次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起将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根据广东省招生工作的实际,从今年起,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后,将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和淡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另外,为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的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农村地区招生。近年来,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全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学生一本录取率,与全省农村地区学生一本录取率基本持平,进一步缩小了地区差距,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专项计划的实施办法,实行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切实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
其他调整
高职与本科招生相对分开
《实施意见》提出,要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高职院校考试要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单独考试招生,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2017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此成绩也作为报考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成绩。
中小学招生推进指标到校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