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长春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按时来校报到,未经招生办许可逾期七日不报到者,将被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口。户口必须在入学当年迁入并落户,过期一概不受理。
(1)《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相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各栏信息不能空白,各类用章必须清晰。
(3)长春市区考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落户时必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迁移证》原件。若二代身份证丢失,到迁出地开具“市外迁出户口注销证明”。
(5)户口迁入地点:
①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金钱堡派出所[除动画(动漫设计雨制作)专业外的所有考生];
②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派出所[动画(动漫设计雨制作)专业考生]。
3.新生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证件到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领取考生档案及办理党团转移关系。考生档案及党团转移关系材料可以由考生自带[入学后,一并由各学院统一收齐交学生工作部(处)]或由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邮寄至学生工作部(处),不接受以个人方式邮寄考生档案及党团转移关系材料。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4.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新生请立即补办),核对无误后《录取通知书》由本人自行保存。
5.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按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要求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时,请详细阅读收费一览表,并在规定日期内,将学杂费全额存入校园卡中(建议考生及时更改校园卡密码,并妥善保管存折和卡),否则无法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6.新生赴校路费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7.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资助措施:
(1)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相关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是有生源地贷款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生源地贷款,入学时将回执单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向贫困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3)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困难生资助;
(4)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8.随着高校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学生保险在学生权益保障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学校提倡新生入学时参加保险。现将学生参加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学生医疗保险;
(2)学生可到校后持本人证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保险;
(3)参保学生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具体事宜由学生本人或家属与保险公司办理;
(4)未参保的学生在校期间生病及意外医疗后的所有医疗费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9.关于学生申报度省级扶残助学金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请在长春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上查阅,并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10.学校将以分院为单位,在9月6日下午召开新生家长见面会。
11.新生的被褥等床上用品由学生自带,我校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禁止“黑心棉”进入公寓,请广大新生为了自身卫生安全,严格把关所携带床上用品的质量。
12.新生来校途中,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物品,注意安全。学校地处东北,新生来校时请注意带好换季衣服。
13.我校在新生报到日有专车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全天接站。其它相关事宜请上网查询(www.ccsfu.edu.cn)。
14长春市因路桥建设,道路较为拥堵,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不接受提前报到。
祝各位新生旅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