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内蒙古高考政策五个变化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
昨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各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开始陆续公布,提醒考生注意,从开始,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
据了解,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从开始,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分别为:取消“校荐”,考生需自己报名;“年级排名”不再是报名条件;门槛抬高,审核更为严格;报考专业一定要与特长匹配;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自主招生的时间表: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介绍,在自主招生考核内容和形式上,试点高校考核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对偏远、贫困地区考生,试点高校要积极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实行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提供便利和帮助。(首席记者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