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福建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对于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家长,“高考加分”是一个容易刺痛神经的话题。紧接着加分,下一个关键词就是:公平。日前很多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20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本文高考查询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
一、2020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最新消息
截至目前2020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暂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可先参考。
考生们看过来!
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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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报考文史类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4门。报考理工类以及报考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的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后,须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全国统考、省级外语口语统考及高校自主招生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各级招委会和有关各高校均须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加强保密室网上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全国统考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具体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和我省全国统考考务实施细则执行。
全国统考答卷的评阅工作,实行省招委会领导下评卷点负责制。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
全国统考的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作为评卷点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要求,加强网上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大网上评卷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对评卷教师的选派、培训与教育管理,确保过程安全、宽严合适、结果准确、按时保质完成评卷任务。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做好本地评卷教师的考核、选派与保障工作。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但不查卷。
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应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联络与沟通,及时做好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即高校生源分布统计)、投档比例的最后确定、特殊类型考生(如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的预先录取,以及网络、数据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上载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高校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按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我省生源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我省生源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经批准,在全国统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形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经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省教育考试院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高校收取计算机网上录取费。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各级招委会和高校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福建高考最新新闻消息
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小编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份,2020年高考大事件汇总表,大家不妨参考一下!
2019年11月
①高考报名
福建高考往年一般在11月正式报名,考生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报名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通常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②艺术类统考报名
艺术类专业考生分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两种形式。福建省艺术类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省统考时间一般会在11月份公布。
2019年12月
①艺术类统考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各高校陆续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
②特殊类型招生
往年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也在12月集中发布,比如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符合条件的考生要留心关注。
2020年1月
①艺术类校考报名
1月将有不少艺术类高校校考报名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
②高考体检
1月全省各地市的高考体检工作陆续展开,学生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招办的组织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③港澳高校内地招生
港澳高校陆续发布内地招生政策,考生须及时关注。
2020年2月
①艺术类校考
2-3月,艺术类专业校考集中进行。建议考生规划好重点目标院校,避免报考过多而影响精力和体力。
②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招生简章仍在陆续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
2020年3月
①自主招生报名
3月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陆续发布自招简章,考生需根据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②高职招考录取
福建省高职招考(春招)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在3-4月进行。
③高三省质检
福建省高三质检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成绩具有参考意义。
2020年4月
①高校、地方专项报名
往年高校专项计划及农村专项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会在4月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地方农村专项招生院校为部分省属本科高校。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②特殊类型名单公示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初审等特殊类型名单会陆续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③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认定
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等符合福建省普高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申报及审核工作将于本月进行。
2020年5月
①名单公示
高校完成对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条件审核并公布通过审核的名单。自主招生报名审核通过名单等其他类型的名单也将陆续公示。
②高校招生简章陆续发布
各大高校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是考生及家长了解高校招生信息、录取规则的重要途径,是填志愿的重要依据,务必仔细阅读。
③高校开放日、高招咨询会
各大高校展开开放日、高校招生咨询活动(一般在周末),考生及家长需提前规划。
2020年6月
①高考统计及成绩查询
6月7日-8日,考生参加高考统考,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
②外语口试
外语口试一般在高考结束后集中进行(以实际情况为准)。
③自主招生面试
自招和高考专项计划试点高校将陆续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后高校会确认入选资格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④志愿填报
福建省高考志愿填报一般于6月底正式开始。
2020年7月
①志愿填报及录取
往年福建各类各批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会在7月陆续进行,录取结果也将在本月陆续公布。
2020年8月
①录取通知书
录取结束后,各高校会陆续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及家长务必学会辨别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各位家长不光是看就可以了,还要将各种重要的节点事件记住噢!这样有利于帮助高三的同学,进行复习计划的梳理与监督!也希望各位同学知道时间的紧迫性!
三、福建高考相关政策推荐
2019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解读,福建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