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危房改造政策,湖北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具体方案
2018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具体方案尚未公布,请参照往年公布情况!
1、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现阶段主要是帮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危房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2、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严格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3、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各地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是户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国贫县、国家级片区贫困县,每户增加1000元。
4、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5〕274号)的规定,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或变相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禁向补助农户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起全面施行县级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帐户。
5、危房等级鉴定
农村危房分为C级和D级,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C级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需修缮加固;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必须拆除重建。
6、危房改造方式
C级危房直接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可选择原址新建、异地新建和房屋置换等方式。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
7、危房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8、危房改造时间
危房改造当年计划必须当年完成。县级住建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须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方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