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湖南省发改委对外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
《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等方面、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做出了规定,并强调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4元。
《清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清单》规定,在交通服务费方面,机场航站楼配套停车场按小时收费8-50元/小时,按次收费10-15元/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事业单位停车场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按次收费白天每次不超过10元,夜间每次不超过5元。
具体说来,公立医院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1元/小时;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不超过5元/小时;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费不超过3元/小时;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城市繁华区域白天不超过5元/小时,夜间不超过2元/小时。
高速公路拖车费按照车型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
在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方面,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每户不超过1800元;有线数字电视主机基本收视费,长沙、株洲、湘潭城区24.5元/月,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月,其他市县区24元/月。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方面,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法医类司法鉴定,按照不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80-3600元,鉴定人出庭误工补贴每人每天400元。
“目录清单公布了湖南定价的具体范围,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应按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做好本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湖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公告全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9 16:58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告
2019年第5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制定了《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现予以公告。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本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