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潍坊退休职工涨工资多少钱,潍坊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据介绍,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各地也可在中央拨付的基础上自行提高,提高部分由当地财政策负担。此次提高标准实现了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五连增。此次提高标准不冲抵各县市区现行发放标准,有条件的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水平。市社保中心将加强监管,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潍坊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
补缴条件分三种
新规规定,可补缴范围和条件包括三类: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后计入账户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城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缴。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挂钩年龄
新规还对缴费年龄和年限做了规定。到12月31日止,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潍坊市养老金领取额度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温馨提示:
1、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2、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3、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5、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