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一览表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小编整理了2022年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赔偿机构 |
医疗费 |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伙食补助费 |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基金 |
交通、食宿费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两地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 工伤保险基金 |
康复治疗费 |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医疗期工资 |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用人单位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辅助器具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 伤残医疗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东省标准 五级22个月,六级18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 【依据:《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东省标准 五级36个月,六级30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 【依据:《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用人单位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7412元×20=948240元。(全国一口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下落不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 工伤保险基金 |
二、青岛工伤计算方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青岛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青岛工伤相关文章推荐
一、青岛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22,青岛最新工伤赔偿项目表
青岛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青岛最新工伤赔偿标准、青岛最新工伤赔偿项目表等相关知识,可供参考!一、青岛工伤赔偿一览表: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机构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查看更多
二、2022年青岛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及赔偿标准一览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3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9年...查看更多
三、2022青岛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说明
根据《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全员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方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认为该申请不属于本级管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查看更多
四、 2019青岛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条例及赔偿金分配原则
青岛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查看更多
五、2019年最新青岛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将再次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调整后,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2%、0.34%、0.6%、0.77%、0.94%、1.1%、1.36%、1.62%。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查看更多
六、青岛工伤赔偿标准,2019年青岛工伤工资发放标准计算方法
2017年青岛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法律:《社会保险法》;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青岛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方法【汇总】2017年青岛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2017年青...查看更多
七、关于2019年最新青岛工伤保险新政
12月17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青岛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59号)文件,对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为加大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力度,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经市政府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查看更多
八、关于2019年最新青岛工伤保险新政策
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切实保障对流动性强、不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投入,日前,市造价站下发了《关于计取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用的通知》(青标价字〔2016〕14号),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列入建设项目费用组成规费项目。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新开工建设工程在编制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查看更多
九、2019年青岛工伤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因为流动性强,不能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青岛农民工,这回有福了。2月22日,记者从市建管局了解到,岛城将针对这一部分农民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新开工建设工程应增加此项费用。但是,市建管局发布通知称,目前仍然有部分开发商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规定,对未参保建设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停工整改,对拒不参保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曝光。按建设...查看更多
十、关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被青岛将列入规费项目
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切实保障对流动性强、不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投入,日前,市造价站下发了《关于计取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用的通知》(青标价字〔2016〕14号),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列入建设项目费用组成规费项目。文件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岛市新开工建设工程在编制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