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通知(二) 更新时间:2023-08-18 19:09:27高考查询网 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本通知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上述调整方案核发伤残津贴待遇或需补发伤残津贴待遇差额的,将统一在2013年5月核发。执行中遇有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局工伤保险科联系。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1 2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