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补办身份证外地跨省补办流程,湖北网上补办身份证预约登记
武汉有350余万外地户籍居民长期居住,而湖北省也有数百万居民长期居住在外地。一直以来,湖北省数百万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到期,需要补领或换领的,必须回户籍地派出所申领。6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厅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湖北省全面实施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部分实施跨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考虑到此前民间对此项新政普遍存在误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异地办证,并不意味着异地居住的居民可以任意走进一家派出所申办,而是要在异地受理点申办。
哪些人员可以异地申办
7月1日起,我省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就学、居住,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在居住地补领、换领身份证。
外省户籍的居民,目前仅限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可以在我省补领、换领身份证。同理,湖北户籍的居民长期居住在上述5省市的,可在现居住地补领、换领。 据介绍,跨省市补领、换领身份证还将逐步扩大范围,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值得提醒的是,异地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地址必须与户口簿首页户籍地址一致,二者不一致的,“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无法受理。
全省设144个异地受理点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因种种条件限制,异地办证并不是在所有派出所进行,而是在全省各地设立异地受理点,有的设在派出所,有的设在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有的设在政务中心,确保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处受理点。
目前受理点共有144个,以后视情还将逐步增加。
在上述服务窗口,将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未确定为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7月1日起,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不再受理异地办证业务,群众可就近到武汉市异地受理点办理。
这些情形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以及由于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原因,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应该回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存在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异地办证的流程、时限和费用
申请异地办证的居民,应到就近的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身份证有效期满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因遗失、毁损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
异地受理点受理后,会把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制证统一由省公安厅制作。申请人凭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自愿选择办理邮政快递服务,委托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异地办理身份证与本地一样,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发放,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表示,将尽量缩短制发证时间。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费用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仅收取证件工本费。证件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收费40元,到期换领的,每证收费20元。
该总队介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换证的,公安机关按到期换领办理,每证收费20元。
临时急需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旅游时居民身份证遗失,可以异地申领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目前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面向长期在外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身份证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而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可以到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不能异地申领,仍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丢失后如何挂失招领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我省居民和来我省的外省居民,可以在现居住地异地受理点和其它公安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挂失申报时,本人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经民警核实。如果丢失证件被人捡拾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联系发还;证件所有人尚未补领新证的,申报公安机关注销证件挂失信息,原证可以继续使用;证件所有人已经补领新证的,原证件交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