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咸宁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咸宁产假工资如何发及标准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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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规定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