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婚假新规定 年
3月1日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同时,配偶将有10天陪产假。
根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也就是说,女方共能享受生育假128天。而且,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据悉,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考虑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
根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据悉,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以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考虑到社会普遍认为晚育护理假3天较短,支持男方对生育妇女进行照护,同时兼顾用人单位负担等因素,将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根据《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共有10天婚假。
2016各省婚假新规定
23日上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修正案与原有条例相比,体现了全面二孩政策,并且不再鼓励晚婚、晚育。至此,天津、浙江、宁夏等13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婚假最长30天,最短只有3天。
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除以上12省份外,河北、江苏等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并将于3月前后进行审议。
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部分省份新修订的计生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其中,四川、江西、宁夏、安徽、山西、山东均规定,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如果符合所有延长产假条件,最多延长产假60天,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58天。
广西延长50天
广西确定增加50天产假,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48天;
广东等延长30天
广东、湖北、天津、浙江、上海等省份增加30天产假,产假天数达到128天。
除了产假,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均有25天假。除这两地外,四川省规定,男方有20天护理假。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福建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山东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晚婚假多地明确不再保留
山西、安徽、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山东、四川、上海、福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明确不再保留晚婚假。
此外,吉林、辽宁、云南正在就修订计生条例征求意见,均拟取消晚婚假。
上海婚假新规定出炉,通过介绍,大家知道上海婚假几天了吧。记住了,3月1日起,上海符合法律规定结婚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