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宜宾社保养老金计算方法及举例说明
目前宜宾社保政策是依据川劳社发[2006]17、18号文件实施。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月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价金组成。
翠屏区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以1996年后参加工作60岁退休的参保人员为例,假设缴费标准为最低标准第一档次(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0.6)计算,如果缴费15年,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假设为25000元,今年可领月基本养老金为610.95元,如果缴费30年,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假设为45000元,今年可领月基本养老金为1185.94元;同样假设60岁退休,若缴费标准按照第五档(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计算,如果缴费15年,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假设为42000元,今年可领月基本养老金为841.02元,如果缴费30年,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假设为75000元,今年可领月基本养老金为1617.31元。
社会保险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社会养老的基本保险,带有公益性质,是保障广大市民最低生活和医疗保障的保险体制,是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的,翠屏区社会保险局办公室主任袁显琼说:“商业保险是市场化的商品,带有盈利性,目前商业保险是不能取代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作用,但是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保的一种补充,有条件的市民可以选择商业保险来给自己更多的保障,提高自的生活质量。”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1996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累计缴费年限x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92.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价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年限*1.3%
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推荐阅读:
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养老金领取办理凭证;
2、本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病退人员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养老金领取时间最好遵循“与退休年龄相衔接”的一般性原则,与领取年限的条款匹配起来,做适当调整。一般来说,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样在退休之后就立即有养老金领取,生活水平上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2024年宜宾市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宜宾市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