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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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养老保险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执行时间:
2017 年 7 月1日至 2018 年 6 月30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比例表
清远养老保险新政策
1、提高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的月标准由700元提高为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月标准由600元提高为800元,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013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2013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2、对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调整后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清远养老保险局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社会服务承诺:我局努力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微笑服务,每个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热情大方,耐心细致,百问不厌,并亮牌办公,挂牌上岗。对群众投诉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接受戒勉谈话,第一次由科长戒勉,第二次由分管局长戒勉,第三次由局长戒勉,第四次进行组织处理。坚决做到整顿机关作风不走过场,查处违纪人员不心慈手软。投诉电话:3367820,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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