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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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28日消息称, 呼市目前三类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
第一类为就业转失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金,过去就业的状态现在变成失业状态,个人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个人缴费的年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第二类为领取安置费的4858失业人员(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通过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的失业人员),这些人曾经交过失业保险金,但是一直没有申领,而且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当时的政策没有规定申领失业金。2004年自治区出台的220号文件里规定领取安置费未就业年龄达到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根据过去缴费的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类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为这些人的就业形势比较特殊,年龄比较大,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目前参照4858政策执行,享受社会保险灵活就业补贴期满,如果处在失业状态的将给予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