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报销流程
昨日,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发出通知,即日起,省直参保单位度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启动申报,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将予以处罚。
按照计划,省直参保单位度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分批进行,其中,6月1日~6月7日为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6月8日~6月17日为参保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6月20日~6月24日其他单位;6月27日为材料不全单位。
按规定,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其中,个人工资基数社办内容包括: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基数,包括各种形式发放的工资(含业务提成及补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不包括单位自行发放的资金及其他补贴)为个人基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网址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lss.gov.cn“河南省医保中心网上业务经办大厅”栏。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核算缴费基数并按时申报。逾期不报、少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涨知识】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性标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pide;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性标准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