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湛江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湛江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本文高考查询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2年湛江二胎补助政策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湛江全面二胎政策
全面二孩
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二、可再生育一胎情况:
1、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2、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注: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优待奖励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湛江二孩政策
再婚夫妻
湛江市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农村户口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已有一孩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2、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3、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4、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5、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注意:夫妻一方是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适用农村户口关于二胎的规定。
一、2019年湛江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湛江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2017年湛江市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湛江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湛江市产假,是指湛江市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以下是师大教育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年产假休息时间有多少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KK2017年湛江市最新产假休息多少天2017年湛江市产假有多...查看更多
二、2019年湛江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及国家规定
广东产假:最低128天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定,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查看更多
三、2019年湛江市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
广东省湛江市已于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表!湛江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将湛江市“双方或一方为湛江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一、湛江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将湛江市“双方或一方为湛江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二、可以申请湛江市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查看更多
其他情况
湛江市二胎政策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1、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2、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3、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4、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注:第1项、第2项中规定的收养子女,不包括残疾儿、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及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