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改革最新消息及方案解读
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属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影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的收入。那么2019年重庆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最新信息有哪些呢?重庆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解读如何呢?本文为你解读。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部署全市事业单位启动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一)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两部分。按照与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大体持平的原则,确定事业单位各岗位等级基础绩效水平,以及各单位的基础绩效总量。
(二)建立超额绩效动态调整机制。
要兼顾事业单位经济指标和绩效考核结果,采取分类分档的方式调控超额绩效,对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三)规范绩效工资经费来源。
基础绩效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和原经费渠道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超额绩效所需经费,原则上由事业单位自有收入解决。
二、落实分配自主权
(一)灵活确定基础绩效构成比例。
固定部分占比原则上不超过70%;
奖励部分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
从事基础性研究、公益性研究等长周期研发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绩效固定部分的占比。
(二)根据功能定位确定发放方式。
可在总量内自行设立超工作量奖励、加班(值班)补助等项目。
(三)完善内部考核分配办法。
实行分类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合理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仅指党政正职领导)绩效工资水平。
控制在本单位在编人均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
三、完善配套管理措施
强化绩效考核;
规范财务管理 “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14个项目不纳入
1.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含2006 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暂予保留的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1993 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留津补贴、老粮贴。
2.我市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改革性补贴。
3.市总工会规定的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4.按政策规定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5.按政策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7.按政策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单位缴纳部分。
8.按规定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向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发放的奖励。
9.按规定使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益,向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发放的奖励。
10.按规定使用横向委托项目人员经费,向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发放的奖励、报酬。其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视为横向委托项目。
11.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岗位津贴;事业单位使用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资金,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的激励性报酬。
12.科技人员按相关规定兼职或离岗创业取得的收入;高等学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的合法收入;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或到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兼职取得的合法报酬。
13.考试机构向承担考点考场任务学校的考务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
14.国家及我市规定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其他收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