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了吗
养老金真的“并轨”了吗?
国务院前天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这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在制度上被终结。
新政打破了以往公务员等养老金由财政全额发放的局面,也强调了个人账户可继承、待遇与缴费挂钩以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等内容。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整体待遇并未发生改变,而更多的只是改一改形式,或换一种模式进行。对此,我们不禁产生这样的疑虑,养老金真“并轨”了吗?
职业年金或成隐性“双轨制”
据相关部门的设计,未来拟引入“职业年金”来补充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方式,并以此实现养老金的并轨。此举也将成为新时期下的养老模式。
事实上,职业年金就是一种公职人员的补充性养老保险。随着职业年金的引入,将有效打破过去公职人员无需缴纳费用的传统模式。未来,职业年金的费用将由事业单位及职工共同缴纳。
按照现行的规定,对于职业年金的缴纳,单位将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当工作人员退休后,将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待遇。
由此可见,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的重要补充,确实能够为相关退休人员增加一定的预期福利。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相关规定,未来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将遵循着“调结构、不降收入”的基本原则。对此,新养老模式确实会引起我们的担忧。
实际上,相关部门拟引入“职业年金”实现并轨,或许可以这样认为,本质上属于“换汤不换药”的做法。
从表面看,长期存在的养老金双轨制得到了解决。但从实际看,虽然我国实现了养老金的并轨,却用另一种方式弥补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损失。
大部分企业不会给员工购买职业年金,因为企业各种负担本来就很重,至少大部分企业不会额外在这方面增加支出。而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务员不同,政府机关给公务员购买职业年金不花自己的钱,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一旦做实职业年金,意味着公务员养老金和城镇职工并轨,可能形成新的隐性双轨制。不否认,任何个体和群体都有利己倾向,体制内人员对养老金并轨后待遇下降的担忧必须正视。给一定的待遇,算是一种赎买。
公务员职业年金的问题,和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一样,应该有民意的参与,有合法的程序。在此基础上,为公务员额外购买职业年金才让公众可以接受。另外,应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职业年金也是廉政年金,如果违法犯罪,职业年金也就不再有了。
养老金“并轨”的核心就在于减缓不同阶层退休人员的待遇悬殊。然而,如果只是为了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度这一模式,却同时利用其他的方式来弥补机关事业人员的损失,那么“并轨”的意义就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