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养老”存在认识误区
走出“社会化养老”认识误区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亿多,10年后将超过3亿。而普遍的421的家庭结构——即一对夫妻上有4老下有1小,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不堪重负。所以我们一直在倡导养老要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模式转变。
但是一说到社会化养老,很多人就定睛在目前养老机构数量的严重不足上。按说,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速度还是非常惊人的,仅最近两年时间,养老床位就从266万张增长到将近500万张,这也只占全国老年人口的2%,而且大部分还在农村,城市养老床位特别紧张。媒体调查发现,北京有的养老院一张床位要等166年,多地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
其实,很多人认识上有个误区,一说社会化养老就以为是养老院养老。其实更普遍的社会化养老,应该是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的居家养老——老人生活在家庭里,但是大量具体的养老服务,是由社区、专业机构、公益组织和市场来提供的。这既减轻了儿女的负担,又保证老人能够享受家庭的温暖。其实这恰恰是国际上的普遍模式,即便在养老机构最发达的国家,在养老院养老的比例也不过5%—7%,大部分老人还是居家养老,享受各种社会化服务。
说到我国,养老事业应该在三个层面上发展。
第一是托底层面,公办养老院和民办的公益性养老院,主要保证失能老人、失独老人、贫困老人的养老,正如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第二是高端层面,少量高收费、盈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满足少数富裕家庭的需要。
最关键的是第三个层面——普惠性层面,实现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