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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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从今年开始,吉林省统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参保范围,并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为了使广大城乡居民和参保人员了解和掌握政策,方便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参保和转移衔接手续,本台记者来到县社保局对三项新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
在县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记者看到,由于新政策刚刚出台不久,前来咨询的居民为数不少。针对三项政策之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从2月21号合并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凡是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居民 都可以享受城区保待遇。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正式开始办理,需要办理城居保的居民须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或是邮政储蓄办理农行卡或邮政存折,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缴费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银行缴费凭条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县社保局相关科室提醒,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人员到目前尚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请抓紧与本人所在村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联系,从今年11月10号以后将按照相关文件从本人申请之月起按月领取基础保险金,不再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开始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