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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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30%
11月4日,南京公积金新政出台,11月7日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发布了公积金调整通知,具体内容参照南京市公积金,也被戏成为“最懒新政”,内容如下:
各委托承办贷款银行: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宁金管 [2015]71号),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了部分调整,其中最主要的政策变化是调整了符合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总房价的 60%降为30%,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根据省级机关的实际情况,现经中心研究决定,参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政策调整执行。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