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翻建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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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员工翻建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那具体怎么操作?需满足什么条件?需提供哪些资料?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翻建提取公积金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翻建提取指南
【承办机构】: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事项】: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28-12329
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成都住房公积金;
2、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资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改扩建批准文件;
3、用地批准文件(扩大用地规模需提供);
4、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5、住房公积金卡;
6、身份证;
7、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
8、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9、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代办);
10、《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银行存折或卡(无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
11、《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托管职工需提供)。
提取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则告知原因。
【补充说明】:
1、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