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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方税务系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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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深刻认识和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治税、改革创新、绩效管理、完善机制“四轮驱动”,坚持以“三个服务”为引领,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在组织收入、税费征管、规范执法、纳税服务、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以税源控管为重点,促进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客观地“定”,科学地“分”,合理地“调”,准确地“考”。推进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加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税收管理,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税收影响,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的税收跟踪管理,科学评估预测投资项目税收产出效益,努力做到工程进度与税收入库进度相匹配。

(二)提高预算收入计划的准确性。利用信息化“大集中”系统和“金税三期”上线的契机,抓紧建立完善经济税收数据分析预测系统,通过经济指标对碰、财务数据分析、涉税信息共享、征管质量评估横向、纵向的海量数据关联比对,积极探索建立统计预测模型等辅助手段,从而比较准确地预判、预测地方税收收入发展趋势和有关数据,提供有参考价值、有份量的材料,为各级党政当好参谋助手。

(三)加大对税源实时监控的力度。要对纳税户经营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则,除了要继续推进年初税源调查、明确监控对象和定期跟进重点税源后续发展外,还应结合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有关经济税收政策的变化,抽选特定对象(纳税人或项目),不定期地开展专题调查分析,确保税源监控全面、到位。

(四)加强税种的日常管理。加强“营改增”扩围后有关税种遗留问题的清理,借用住建部门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数据,进一步规范土增税核定征收工作,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的难题;制定土地使用税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股权转让所得税等管理工作。

(五)抓好社保费征缴工作。不断完善社保费征缴“三方协同工作平台”,进一步深化与人社、社保、财政部门的协同工作新机制。做好价格调节基金代征后续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与物价局、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信息互动、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推动代征工作稳步推进。

二、以推进依法治税为导向,不断规范税收执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认真学习贯彻、全面理解和宣传新预算法的精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税收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召开税企座谈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势,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二)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在不断完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与市法院建立协税机制,使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协助地税部门按征管法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法措施,追缴税款入库。

(三)积极妥善处理涉税历史遗留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和部门协调联动配合,通盘统筹考虑,加大应对处理各种涉税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和稳健度,对问题的上报、处理过程和结果实行建档等“痕迹化”管理,排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税收执法综合督察。按季度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综合督察工作,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抓紧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监督,扩大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范围。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不力的单位,一经市局查实犯有过错责任追究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五)发挥税收稽查以查促管作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在媒体上曝光一批涉税违法企业,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

(六)完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强化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建立落实优惠政策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要解读同步、宣传同步、征管系统同步。

三、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手段,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一)继续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各项工作。按照省局金税三期上线的统一部署,有序、稳妥、深入落实金税三期上线各项工作任务和安排,加强操作系统的学习和培训,针对新系统的流程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征管业务操作指引,确保新系统正常运作。

(二)建立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配合财政部门,积极向各级政府建议成立数据统筹局,在我市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城中村”、出租屋的税收管理。建立数据大仓库,开发数据自主设计查询平台,进一步提高对各类数据的应用成效。

(三)强化电子办税服务厅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大电子办税服务厅尤其是智能办税终端版、纯CA版的用户推广工作,实现“全业务、同质化”无纸化办税,逐步建立和实现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

(四)开展征管档案检查。根据我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征管档案梳理检查,规范征管基础工作,落实办税流程痕迹化管理要求,防范执法风险。

(五)提高纳税评估质效。加强财务报表的报送和分析应用,研究进一步将纳税评估与稽查选案、联合执法、风险防范有机结合。坚持日常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继续抓好案头评估分析,全面收集各种有价值的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从而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效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提高电子财务报表的报送率和数据的利用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税管员核查财务报表的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

四、以纳税人需求为切入点,提高服务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进企业、入工业园、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全力推进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三码”。

(二)全面加强税费宣传和舆情管理。努力构建税费大宣传格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和税收关注重点,继续通过电视、报纸、户外广告、校园宣传栏等固定载体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局舆情顾问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涉税舆情的正确处置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加强明查暗访,重点解决工作纪律、服务意识、损害纳税人利益等问题,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

(四)加大网上办税力度。深入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自助办税机、网上办税大厅、地税门户网站等载体的功能,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效,引导纳税人习惯性开展自助办税,实现“两个减负”的目标。

(五)完善12366各项管理。及时更新12366热线知识库,对12366热线不定期组织质检复核、电话拨测和满意度回访。

五、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抓手,提升队伍执行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领导班子之间谈心谈话常态化,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领导要主动与班子成员多谈心、多沟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开展各级领导蹲点包干“破题”调研活动,确定调研专题,深入蹲点开展调研,并加强对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科学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研究实行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职务晋升等相关的制度。完善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形成可量化、可累计、可比较、可挂钩的科学评价和使用干部制度体系。

(四)推进干部选拔交流和轮岗。继续推进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不断完善岗位交流轮换办法,实现科级干部跨地区轮岗交流,加大一般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配置,提高工作质效。

(五)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神圣感、敬畏感、使命感“三感”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选好和宣传先进典型,举办税收励志故事演讲和征文活动,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指导两区局做好转为全职能局的各项工作,结合前期人力资源调研情况,对人员进行科学合理配置,确保队伍稳定。

六、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廉建设

(一)积极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出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相关细则规定,用制度明确和规范各级党组的主体责任、各职能业务部门的工作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深化监督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逐级问责,促进“一岗两责”的落实。各市、区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细化。

(二)全面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标准化清单、禁限清单和监管清单”三单工作制度,明确职能部门履行风险防控和业务监管责任,结合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积极做好总局内控机制信息化系统升级版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内控倒查和问责机制,针对目前两权运行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系统性漏洞排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防范,确保排除税收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

(三)加强肃风整纪力度。继续加大对庸懒散奢、落实八项规定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曝光,严肃处理责任人,促进执法规范,狠刹庸懒散、收受红包礼金、吃拿卡要、推诿懈怠、服务态度差等不良风气,严防“四风”反弹。

(四)拓宽监督渠道。由纪检监察部门在新开业户纳税核定、双定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重要业务节点,向相关纳税人发出廉政监督回邮信件;选取部分重点税源企业上门跟踪了解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并加强巡视监督、暗访监督、执法监察、内部审计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五)严格执纪办案。强化“一案双查”,与纳税评估、数据监控以及稽查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交流信息,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涉税案件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初核率和核查质量,提倡自办案件和与纪委联合办案。

(六)强化财务监管。根据省局财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全省地税系统财务交叉检查和我市地税系统财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并将对全市地税系统三公经费、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健全相关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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