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公安民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科室和二级机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并以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将责任制向局系统二级机构,交管站进行延伸。局纪检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导,并将结果作为责任追究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惩党员干部公开发表或散布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突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处理。
2、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狠抓作风建设
1、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第一,建立绩效考核双结合机制。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作风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对站所、科室的绩效考核,局党组对各站所、科室每月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再根据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严格兑现月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第二,强化督促检查机制。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政工科参与,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电话查询、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接受媒体监督和举报投诉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的情况。第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班纪律、财务制度、值班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2、开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树立交通良好形象。第一,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以站所、科室为单位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进行讨论,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发展交通事业、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效能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建议。第二,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社会公示等,重点查找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第一,开辟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大厅,整合交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咨询投诉等为民服务职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二,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同时结合群众工作站,深入联系村、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在转变发展方式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4、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第一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以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同时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做事讲规范、讲原则、讲程序”的工作守则,大力发扬“工作上雷厉风行,作风上公道正派”的干事作风,努力营造“简单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第二,开展执法培训。重点针对执法言行不标准、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理等现象,采取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全面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形象、服务礼仪、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全面统一执法动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三、狠抓廉洁自律
建立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每个单位和个人岗位必须找出潜在风险点,采取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年底对照防范措施和承诺述职述廉,进行综合考评。
四、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程序,凡是定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纪检组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加强监督,凡是没有严格履行合同、存在安全隐患、质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一
律不准支付工程款,谁签字,谁负责,尽量将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行使,坚持做到“八合法”(主体合法、身份合法、权限合法、依据合法、证据合法、决定合法、文书合法),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罚缴分离,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纪检组随时监督、抽查。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党员不违纪,干部不违法”,使廉洁成为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习惯,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服务。
篇二: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2017年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在清正、清明、清廉的环境下稳健、快速推进。
一、严明党纪政纪,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加强党内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讲党性、守纪律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组织一次以上增强党性观念、严明政治纪律的专题党课。坚持“一把手”每年上一堂以上党课的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讲程序、守规矩的意识。决不允许在党纪国法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坚决反对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行为,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及管委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
(二)坚决保证党纪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管委会系统的贯彻落实。督促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公司的政令畅通情况以及管委会资金、土地、招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严重的政令不畅、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持之以恒纠正、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部门(单位、公司)党委、党政领导班子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道理,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重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允许出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烂尾”工程。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纪律审查重点,同时也要旗帜鲜明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与反对“四风”的“持久战”中发挥好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确保不出现负面典型,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保障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与发展顺利推进。
二、抓好预防工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一)健全制度体系。围绕“信息公开、决策民主、监督有效、追责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公开“两个责任”清单,继续开展述职述廉。要做到公开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为湘江新区权力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行政、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权力和风险较大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对应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四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的分级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开展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由纪工委牵头、综合管理部配合,对各部门(单位)、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按年度组织开展较高“风险岗位”人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参加相关工作或活动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对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执行制度乏力走样、甚至阳奉阴违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建设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对待。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继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管委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2期党风廉政教育的集中培训。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贪腐案件审理、到监狱接受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促进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长先纪发〔2018〕8号)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干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及时提醒、警示、告诫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不断巩固创新教育活动载体。充分运用管委会“水上清风”书吧等学习、培训阵地,组织开展“廉政沙龙”、知识抢答、主题辩论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
(三)创新预防手段。一是重视调查研究。年内纪工委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1-2个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由“一把手”牵头,组织进行1个以上的专题调研。要通过调研,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二是重视科技创新。要建立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先进的文化理念、现代的科技与设备相融合的“制度+文化+科技”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完善监督信息库,实现对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完善“痕迹化”管理,做到重要会议、重要现场取证、重要决策过程等都能留有文字甚至音像等“痕迹”,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一)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这些指挥棒。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将党工委和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坚持每年结合绩效考核进行两次以上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制度,对落实责任或完成任务不好的集体、个人要从严追责。
(二)抓好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布置的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抽查,重点抽查各部门、单位、公司作风建设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集体、个人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抓好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继续实施“收你100,奖你1000”廉政承诺制度。以各部门、单位、公司为主体加强党员、干部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土地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室)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各监督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抓好重点岗位行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由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建立廉政、作风定期分析机制。核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一家两制”情况。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纪工委(监察室)及各部门、单位、公司党组织要大胆开展对同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同级监督”的新举措、好办法。
四、着眼防微杜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权限,重点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政令不畅、“四风”和有错无为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担责、失责问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从严处分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从严追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的责任。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强初核工作,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的制度。
(二)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投诉。畅通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对实名信访投诉或举报要“一查到底”,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责任追究到位,做到不袒护、不姑息。
(三)切实抓好线索的管理与报送。重视线索搜集工作,建立湘江新区违纪线索报送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开展的涉及人事、规划、国土、工程、采购、执法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室)处理。纪工委(监察室)对各种渠道获得的线索要进行认真甄别,建立线索台帐,并根据权限进行处理。对于发现问题瞒而不报或擅自“了难”的,由纪工委(监察室)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组织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做好湘江新区纪检监察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各部门、单位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工作。同时,配优配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充实监察办案方面的力量。
(二)支持推进“三转”。为确保纪工委(监察室)配合全市纪检系统开展的以实现“三转”、“两个为主”为主要任务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纪工委书记不再担任管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职务;纪工委(监察室)不再牵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在线行政审批日常督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收购、中介机构抽签等现场监督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要充分发挥党工委和管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助手作用、管委会系统反腐败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再监督”理念,聚焦“监督、执纪、追责”主业,防止工作越位、缺位和错位。各部门(单位)、公司领导班子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发挥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上级纪委各类培训的人员选送工作,组织1次以上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风险防控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纪律管理,打造纪检铁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三: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我镇2017年党建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力为突破,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为关键,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全面推动富民强县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19年,使全县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90%以上的党员达到“五带头”(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标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制度体系科学规范,责任党建、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民生党建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具体目标
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统筹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重点是社区党组织100%实现“三有一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100%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建立党组织。乡、村两级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调解等组织健全完善。到2019年,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的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均达1万元以上,争取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80%以上,力争有3-5个村(社区)年可支配收入达50万元以上。活动场所建设继续向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延伸,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0%。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良好工作局面。
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致富先锋”和党员致富能手队伍不断壮大,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切实增强。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
制度体系科学规范。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党建责任、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组织覆盖、队伍培育、关爱帮扶、党内民主、典型培树、统筹城乡等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有钱办事、有人管事、照章理事、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力量不足、党建业务不精等问题。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好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通报和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着力打造责任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关于在产业发展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依托产业优势推入党建工作,以党建活力增添产业活力,实现党建提升、产业提质、发展提速,着力打造产业党建品牌;把化解各种矛盾、推动项目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着眼点,结合全县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抓党建工作,着力打造项目党建品牌;以开展“四群”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着力打造民生党建品牌。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形成长效机制,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站点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灵活高效、贴近群众需求的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凝聚党建工作合力
1、强化管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健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落实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通报、随机调研、领导点评、定期研判和年度考核末位问责等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构建责任明确、运转有序、常抓不懈、保障到位、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丰富党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党建抓手,拓展党建工作外延和内涵。扎实推进产业党建、项目党建、民生党建品牌创建,促入党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兴产业、促跨越、建和谐、惠民生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开展“富民型农村党组织、和谐型社区党组织、效能型机关党组织、服务型事业单位党组织、效益型企业党组织、活力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六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入党建工作分类创建,分领域推进。抓紧抓好党组织和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工作,抓后进、解难题、促晋位、增活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县委抓党建示范乡镇、乡镇党委抓党建示范村、村党委(总支)抓村民小组示范党支部,县委常委带头抓、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委委员带头抓、总支委员带头抓”的“三级示范四带头”活动,以“100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帮扶100个村党组织,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1000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建立50个党建示范村,建设50个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党员示范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双千双建”活动,实现县委、各党(工)委、总支、支部四级联动,城乡党建统筹推进。
3、凝集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能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带工建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党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入党群共建、整体提升。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4、健全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党建经费保障千万工程”,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留存补助为辅、社会筹集为补充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投入基层党建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确保增幅与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相当,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县财政继续配套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农村(社区)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以及农村困难老党员关爱资金。按规定提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问题。
5、加强党建经费整合使用。科学合理使用党建经费,坚持党建经费向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倾斜的原则,构建统筹城乡的党建经费投入工作格局。坚持共建共享,把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经费与党建经费进行整合,共同投资建设、共同开发利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节约高效使用党建经费。
6、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2017?2019年大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的要求,整合力量和资源,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帮扶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2017年起,每年整合100万元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奖励扶持基金,根据年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绝对数和增长幅度,每年评选12个发展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
(三)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7、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不断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探索“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和依托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产业链等分类设置党组织。加大在中小学校和基层医疗单位中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在村(居)民小组组建党支部工作,推动村、社区党支部下移。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社区活动,在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重视抓好村改社区党组织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聚集区组建党组织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2017?2019年大姚县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关于“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继续抓好“三培养”工作,建立优秀村民库、入党积极分子库、重点培养对象库,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巩固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成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好党员入口关,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适度控制发展党员速度和规模,党员数量年均递增控制在1、5%左右,年均发展党员数控制在450名以内,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加强活动阵地建设,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9、推入党组织活动阵地配套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还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力争达标。对活动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按照“十二有”标准配套完善。对管理使用不到位的,要规范管理使用,确保发挥作用。积极争取省州支持,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扩覆工作,努力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
10、加快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制定《2017?2019年大姚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意见》,每年整合*示范点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农村校点收缩、现代烟草合作项目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加大力度推进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90万元资金,对群众热心、集资到位、用地落实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新建项目给予补助。建立健全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制度,帮助解决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中的资金等问题。把活动场所建设与民兵、妇女、青年、老年组织活动室,以及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农村社区服务站、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卫生室、文化站(室)等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助和村民筹资投劳建设自然村活动场所,实现共建共享。力争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到2019年达到80%。
11、切实加强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村(社区)活动场所“三优”(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队伍)、“五小工程”(小花园、小菜园、小食堂、小浴室、小接待室)建设,不断完善活动场所综合功能,提高活动场所综合利用率。
(五)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拔方式,把行业系统中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来。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教育培训工作,每年由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带头人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县委重点培训县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三职”干部,乡镇做好全员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进一步加大选配大学生村官工作力度,加大力度选拔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大学生村官成长进步、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13、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继续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在公开承诺中增强党员意识。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让每一名党员都能找到施展才能和体现先进性的舞台。坚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结合党组织分类定级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分类定级,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实现积分晋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继续推行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对连续两年评定为“后进”又不思整改的党员,及时予以除名,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健全激励关怀机制,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14、注重党员人文关怀。继续实施“农村致富先锋”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红色信贷”工作,帮助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继续开展农村困难老党员关爱工作,建立健全节日慰问、住院看望、受灾救助、生日祝贺等关爱党员的长效机制,做到政治上发扬民主,经济上优先扶持,生活上扶助关爱,感情上沟通交流,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15、提高村干部待遇。制定《2017?2019年大姚县村干部待遇“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村干部待遇“倍增计划”,以“财政补、业绩增、兼职添”等方式,从2017年起,连续3年按每年人均不低于220元的标准,提高村“三职”干部基础补贴(2017年,在年初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增资240元、160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再增加村“三职”干部基础补贴每月人均60元)。同时,因地制宜推行村“三职”干部兼任“三大员”,到2019年村“三职”干部基本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1300元,综合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1500元。
(七)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搭建创先争优平台
16、健全服务网络。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网络,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构建全新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体系。继续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推行社区网络化管理、区域化社区党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7、丰富实践活动。广泛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等,坚持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三亮四进”、“四亮四创四评”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创先争优的主题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八)整合城乡党建资源,实现城乡党建一体化
18、构建城镇区域化党建格局。深入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管双带”、“三亮四进”社区、机关党组织联系村(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驻社区机关党组织引领作用,带动社区各类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管理,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构建城镇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19、建立城乡互帮互助机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双百双千双建”活动为抓手,以城乡结对扶贫、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贫困农村之间的党建工作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带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0、建立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活动,保证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实行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重点抓好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流动党员工作,采取直管、双管、暂管等办法,加强流入地管理,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信息库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九)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21、推入党代表发挥作用制度。继续落实《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建议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试行)》、《大姚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探索试行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22、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扩大党内选举中的民主,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促入党内和谐,凝聚党心民心。
23、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继续推行“四议(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务公开制度,在村(居)民小组一级全面推行党员首议制,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
(十)注重挖掘培树典型,打造党建示范品牌
24、加强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排位表彰制度,继续开展“三级示范四带头”活动,继续推行“三级书记双向述职、三级组织整体联动、三级党员服务推动、三级示范典型带动”的“四个三工作法”,继续创建“南永线、姚石线”党建示范带,建立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的区域化党建示范联合体,构建立体式基层党组织示范体系。
25、着力培树优秀党员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每月评星”活动,大力培树党员先进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开展向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典型、学典型、赶典型、做典型”的创先争优氛围。
26、推入党建工作随机调研常态化、长效化。县委领导带头示范、组织部门牵头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合随机调研工作力量。点面兼顾,扩大随机调研工作覆盖面。虚实结合,创新随机调研工作方式。考评应用,提升随机调研工作实效,以随机调研常态化推动党建工作长效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职责,抓规划、抓示范、抓督导、抓落实。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推进随机调研,加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问责。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各类宣传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阶段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推进工作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