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年度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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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年度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第2页
传统聚落(镇村)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市102个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资源的镇、街区、村落(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总体评估,建立保护建议名录,努力做到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二、加强规划管理,引导城市有序建设
1.依法行政,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局(包括新区、吴中、相城、太湖度假区办事处)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95份,总用地面积3365.4万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512件,总建筑面积2832.4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945件,总建筑面积3243.6万平方米。受理私房翻建报批材料35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份,批准建筑面积1026平方米。按照住建部稽查办的要求,对住建部20xx年4-11月卫星遥感图斑254个项目和20xx年11月-4月规划遥感督察图斑215个项目进行核查,对涉及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处理并通报警示,切实把卫片督察作为提升苏州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将三个城区新城、高铁新城、滨湖新城及市区主干道沿线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将房地产建设项目纳入跟踪管理重点项目,做到及时跟踪,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整改、处理,有效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共发出违法建设查处通知单281份,其中立案处理112件、有证结案5件、移送城管部门118件,结案率达83.6%,创历年新高;累计作出各类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的308件,违建面积80.7万平方米,已结案283件,另15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重大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全年对28起拟做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并按规定对82起重大处罚案件处罚决定报市法制办备案;代理了10起行政诉讼应诉活动和16起行政复议答辩;审核违法建设案件282件,组织会办违法建设案件43件。移送强制执行协作案6件,移交违法建设41件案件,发出违法建设认定回函52份,有效避免执法真空的出现。
2.建章立制,强化规划精细化管理
加强规划立法和技术规定制定,完成了《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并通过市人大审核通过,省人大批准,于1月1日施行,修改完善《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完成了《关于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施行。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规划审核和核实的通知》,完成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xx年版)》的补充修订工作。强化规划管理精细化,出台了新的规划公示制度办法,优化了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程序,对建设项目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了规划审批管理系统的内容和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数字化资料。针对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分析规则”实施以来在日照分析方面存在的新问题,通过完善规则,堵住管理漏洞,有效杜绝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同时,高度重视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完成了“两山一镇”环境整治生态提升工程规划,完成了苏州市人民路沿线重点地块规划研究、人民路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规划和总体设计及人民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沿街建筑界面整治及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凸显人民路作为苏州第一路的重要性。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街景整治工作,与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共同完成了《苏州老城区街景整治导则》,配合完成了吴中西路、带城桥路、十梓街以及桐泾南路街景整治规划方案。完成了《高新区狮山路沿线空间形态设计》。
3.积极配合各项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规划服务
积极服务好虎丘地区综合改造、“两河一江”综合整治、石路商圈西扩、虎丘湿地公园、天赐庄地区改造、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古城墙修复、解放新村、梅巷片区危旧房解危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以及居民家庭“改厕”等重点工程,全部实行专人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主动跟踪,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保障房地块配套教育设施的优化工作,配合研究确定保障房地块规划方案设计招标、优化和审批各流程方案。配合做好费家村地块、虎丘C北地块定销房的规划方案完善优化工作。服务好老新村改造及改厕工程,配合完成了三元三村、西园路9号房修、市政、绿化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友联一村等22个小区房修工程招标。配合已开展剩余可改厕的约4200户居民家庭个案改造工作。
三、推进“智慧苏州”建设,发挥规划展示宣传职能
1.做好日常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工作。完成并验收了20xx年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10个,剩余的航摄项目及与航摄有关的项目因天气和空中管制等因素影响被迫延期,目前正积极协调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尽快完成,争取早日验收。完成了20xx年宿迁对口支援项目的验收。共安排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15个,完成验收1个,其他项目已签订合同,进入实施阶段。
2. 推进“智慧苏州”建设。为有序推进我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城市规划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规划测绘工作和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完成了苏州市规划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开展“数字苏州”建设,就“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字苏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实施。
3.完善苏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苏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数字苏州”和“智慧苏州”的基础,是市政府和市信息办重点支持项目,市规划局积极保障好该平台的运行工作,并为50多个相关部门提供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同时将共享平台成果全面推广应用到常熟、昆山、张家港等市县,初步建立了大市范围统一基础地理共享平台,为下一步实现大市范围基础地理数据共享的互联互通打下坚实基础。
4.充分发挥规划展示馆的城市形象宣传窗口职能。为进一步发挥规划展示馆展示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窗口作用,自2月1日起规划展示馆闭馆,开始新一轮布展改造。目前,新一轮布展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原规划展示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苏州市综合成就展、“一核四城”规划展、大运河遗产展示等内容,丰富了规划展示馆的内容,提升了规划展示馆的窗口职能。
5.注重对城市形象的宣传。一是圆满完成了“李光耀世界城市奖”的申报和接待提名委员会来苏考察工作。该项工作由苏州市政府主导,市规划局牵头,经过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苏州市获得了“李光耀世界城市奖”。二是完成苏州市十大优秀公共建筑评选工作。该项工作历时3个月,经过广泛宣传,得到市民热烈响应和踊跃参与,最终根据专家及广大市民的投票,苏州博物馆新馆等十大建筑入选苏州市十大优秀公共建筑。
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沟通水平
1.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工作。我局共承办74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公室做好登记、交办、催办和协调工作,拟定办理计划、定期督办、时时跟踪、信息反馈,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圆满完成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仍达100%。同时,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回头看”工作。
2.积极做好信访工作。通过做好信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矛盾。同时加强信访回访,对举报问题进行反馈和沟通,避免矛盾升级。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304件,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19件,“寒山闻钟”论坛咨询投诉471件、12345便民服务中心举报109件,“中国苏州”公众信箱167条,局网站局长信箱237件,在全局的努力下,做到了件件有答复。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分门别类,通过政府公报、媒体、网站、服务中心和规划展示馆等公开载体进行公开,并依申请向需要了解规划或具体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的内容,切实方便单位和群众知情、参与、办事,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到实处。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申请信息公开48条,依申请受理答复39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1265条。做好我局档案尤其是业务规划审批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了1991年?20xx年文书档案进市档案局工作。
五、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要求,突出“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扎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注意紧扣基本环节,系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坚持集中教育、随机教育、个别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四位一体”,尤其注意节假日前专门进行集中教育,并通过具体抓、抓具体,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态势。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注意紧贴部门实际,通过进一步挖掘可以做得更好的方面、查找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确保改进作风落实有依据、执行能到位。在跟踪督查方面,除了落实每周局长办公公、每月工作例会,重点围绕提高日常工作的时效,突出信访、网络投诉和政府交办事项,专门建立周报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和办理,有效提高了规划部门的形象。
3.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从规划事业的长远发展考虑,积极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对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古城保护和规划国土局副处级干部人选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动员报考全市竞争性选拔县处级岗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同时,根据业务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集体学习十八精神,与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联合举办“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高级研修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水平。此外,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局工、青、妇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编辑: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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