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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重建帮扶个人工作总结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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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年4月20日,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救援并随即落实灾后重建,中央、省、市、县的重建政策不断出台。三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克服各种困难,抢抓工期,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县交通运输局如期、圆满完成了市、县党委、政府下达的“4.20”交通项目灾后重建任务。

地震灾后重建帮扶个人工作总结二篇

一、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按时完成县城至九襄公路A段建设任务

根据芦山地震的救援经验,为避免汉源县新县城在以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中成为孤岛,为汉源县城增加另一个救生通道,汉源县新县城至九襄镇公路提上了县委政府的规划,并列入4.20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分两期实施,首期启动汉源县新县城至九襄镇公路A段,全长1.6公里,其中有一座640米的隧道、一座190米的大桥及一个大型滑坡体的处治,估算投资达7378万元。根据灾后重建的相关规定委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项目于2014年4月19日开工建设。

在县城至九襄镇公路A段工程具体建设中,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的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施工工地安全、整洁、有序,实现高水平、高起点管理模式,既实现快速建设,又确保工程质量。在抢抓工期的同时,抓住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狠把质量关,全面推进,按时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县城至九襄镇公路A段工程于2016年3月完成所有建设任务,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在该项目的组织协调、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务实清廉,为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建设任务做出巨大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在“4.20”雅安芦山强烈地震过后,全县共建有新村聚居点16个。其中,在皇木镇松坪新村聚居点,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指导建设的环松坪湖沥青混泥土路环湖而建,全长2公里,包括停车场等在内的各项基础设施投资共计约1100万元。73户被打造成统一外观风貌的崭新楼房围湖而立,与这条环湖路一起装点着村容村貌。同时,分两次共投入约15万元,用于松坪村与三合村之间村道的硬化改造工程和松坪村3、4组道路的改造工程,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通畅无阻、安全可靠的道路等基础设施让更多的游客走进松坪村,拓宽了当地群众的收入渠道,引导更多的老百姓发家致富奔小康。

清溪镇同心村毗邻108国道并有两条支路与之相连,以大樱桃、花椒和小水果为主要产业,是汉源贡椒原产地核心保护区和汉源大樱桃推广示范基地。但是,道路交通落后,特别是村内道路建设滞后,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影响了群众收入。“4.20”雅安芦山强烈地震给同心村造成严重伤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极其繁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汉源县交通运输部门审时度势,根据同心村的实际情况,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投入资金651万元,改建铺筑高等级沥青混凝土道路2.3公里、新建桥梁2座、停车服务区1个、安装波形防护栏1000余米,将该村的通村公路硬化改造与村民农房灾后重建、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适当提高道路等级和标准;依托当地地形地貌,结合山体水源等自然条件,适当增加安保、停车、观光平台等附属设施,使通村道路与周围环境、新村建设和谐相融,与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相互融合。2015年上半年,清溪镇同心村人均收入就超10200元,成为名副其实的“美丽乡村”。

三、心系群众,全力帮扶困难群众重建家园

县交通运输局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积极参与到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中,共投入3.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重建新家园。同时,安排专人亲自到对口帮扶的群众家里,亲力亲为,帮老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与老百姓一起加入到重建新家园的行列中,从财力和人力两方面给予困难群众最大的支持,为群众早日住上新房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县交通运输局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秉公尽责,积极投身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出色完成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在“打硬仗”、“补欠账”和实施“后发追赶”中事迹突出,起到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

为了推进“4.2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吉隆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重建办确定的重建指标等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开展,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结合吉隆镇实际,就吉隆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情况做如下总结汇报。

一、明确工作职责抓落实。

吉隆镇在“4.25”地震中较其他“兄弟乡镇”是受灾最为严重的,是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乡镇,镇党委、政府高度全镇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和各项任务工作时限,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区、市、县抗震救灾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隆县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着眼长远,科学布局、分步实施,尽快恢复民用房、公共设施等,奋力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确保社会和谐,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狠抓重建工作推进。

一是召开吉隆镇2016年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党建工作、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综治维稳、农牧业发展等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类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与各村签订各类目标责任书,制定《“4.25”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村居,明确包村责任要求,确定灾后重建方向,加大重建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解读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发动基层力量,激发群众热情,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重建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重建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派出包村领导驻村开展工作,实行包片包点负责制,责任到人,细化到点,开展调研工作,走村入户调查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掌握度,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决策部署户户皆知、人人知晓;全面掌握建筑面积、户型、建筑方式等基础数据;全面协助完成发改委推进重建划线等工作,对沙场价格明细公示,印发砂石料购买凭证,指导群众购买砂石料,为灾后重建工作提前备料;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找准工作切入点。对前期工作进行逐一核查,全面掌握重建户各类信息等,调研和初步确定完善宅基地面积、户型、建筑方式等,进一步公布重建户名单;初步拟定灾后重建进度任务布置明细,下发村居重建全景图,制定《灾后重建进度表》确定阶段任务目标;确定各村居联系点负责人并做工作要求。四是新江村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全面确定,可以开始施工建设。玛嘎村试点工程全面开展修建工作,各村居进一步确定施工地施工单位,全面开展民房重建工作。五是切实组织做好群众培训工作。组织吉隆镇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县人社局在玛嘎村试点开展的钢筋混泥土技能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基本建筑技能,为灾后重建储备技术人才等。六是按规划选址和布局,稳步开展拆除规划中的旧房,清理场地,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土地补偿问题较为严重,重建推进难度大。主要存在征地费补偿、拆迁补偿、宅基地面积位置变更等问题,在预划线阶段和群众看到的全景图后,群众考虑到自身利益较多,具体的实施规划同个人的想法有所差别,情绪浮动较大,土地置换工作中,群众更看重土地肥沃、发展前景等因素,一般的土地不予置换,导致产生的问题多元化,重建工作无法顺利推进。

2、户型选择问题。在政府住房补贴资金18.2万元的基础上,群众不确定自筹资金,户型选择和自身经济实力存在差异,户型无法确定,(群众希望建设适合自己户型的却自筹资金不够或者直接使用补贴资金能建多大就建多大,经济实力较好的需要规定之外更大户型的房子等)。

3、宅基地位置问题。群众同意村道路修建,但要求新建住房必须在公路边,有方便未来发展的想法;部分群众地震前已经选好了宅基地,并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甚至地基都已经挖好,宅基地更换要缩小,不同意更换位置,多选择较好的宅基地位置,保持原址重建较多;地震前群众自行建设的房屋(质量较好、造价高)不同意拆除,损失无法补偿;群众建议村委会、广场等公共设施建在村后方,认为不需要建设在主要或经济地点,较好地点应保障群众需要;需尽快征地和解决阿杂岗55户宅基地,不然吉普村整体搬迁工作无法开展(多普村希望同吉普建设在一起)。

4、拆迁问题。群众去年自行建设的简易临时过冬房仍有部分不拆,因为在修建时用工用料,产生费用无法补偿;由于现在进入雨季,同意整体拆除建设的群众家中东西较多,在拆除旧房子后无处放置,希望给予解决部分铁皮,搭建临时仓库。

5、住房建设问题。部分群众有意图采用与外来投资者以合作形式的建设(老板投资建设,使用规定年限后,房子归户主所有)。由于其他原因的影响,群众家中分户现象严重,户口较多,另外还有辖区村(居)民家属(没有户口)较多,解决宅基地建设住房困难;群众要求政府能够预拨付重建资金,作为住房建设启动资金;“9.18”地震后建设有圈梁较好的房屋希望保留第一层,后期续加第二层。

6、施工队建设问题。随着灾后重建(民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许多私人老板开始与群众洽谈包工事宜,工程队建设资质、建设能力、信誉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并提出与政府指导住房建设价格偏低的价位,在群众中形成差价对比,形成不良影响,扰乱整体规划建设等;尽快将施工图纸发放到村两委,便于施工队进行前期预算。

四、下步工作计划。

1、根据县委、县政府、县重建办的指示精神,筑牢大局意识,从上到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做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推进工作开展,尽可能实现重建规划意图,实现新农村建设,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圆满完成。

2、在拆迁问题上,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对于同意拆除的群众要进行先拆,同时积极做好其他群众的工作,争取安全快速的全部拆除,坚决不予群众承诺拆迁费等,在进行全面建设时,凡红线以内的均需拆除,正确指导群众自行拆迁,达到预期效果。

4、在住房建设上,严格按照重建办工作部署,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楚说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坚决不允许“二包”(二次承包),在各类建筑材料和建设技术上重点实施监督监查机制,保质保量完成群众住房。加强人畜分离建设引导,不允许重建后住房院内有牲畜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