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会信访工作总结
区委会现将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 全年信访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委共收到区信访办转来信访件54件,现已办结53件(除天河苑工程和城乡开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分别涉及人事编制、企业改制、房屋质量、建筑安全、房产开发、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伤事故等九大类。其中天河苑项目工程遗留问题重复信访10件,城乡开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重复信访9件,房屋质量投诉9件,征地拆迁7件(其中重复信访3件)、公伤纠纷3件,人事编制问题3件(均为重复信访),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各1件(共2件)其他类信访10件。
(一)高度重视,严格考核。一年来,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
视信访工作,加大了领导工作力度,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年初,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奥运会、残奥会及重要节日、会议期间无人赴渝进京上访。
(二)建立信访长效机制,搞好信访矛盾排查和处理
切实做好信访案件的登记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定了信访登
记、全委办案和重要案件领导下访、带访、包案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信访专题会,听取每个包案小组对包案的处理进展情况和人员稳控情况,领导班子再将情况汇总、梳理后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化解,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二、重要信访案件原因的分析
在54年信访件中,最为突出的是城乡开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和天河苑工程项目遗留问题,这两个信访件均属全区信访件中的“骨头”信访件。
(一)、城乡开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引起信访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XX年改制过程的不尽完善,以及改制后企业没将后续问题彻底落实。另一方面,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的迅猛,城乡开发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值,加上幕后部分人员与公司领导层的个人恩怨借机怂恿部分职工进行上访,并从经济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致使部分职工上访势头至今不断。
从职工反映问题至今已达一年多时间,目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完善。公司拟定的第三个安置方案已通过相关部门的最后审定,一致认为,该方案在目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范围内已最大限度保证了职工的利益。待请示区领导同意后安置方案开始启动。
关于养老保险的转移事宜,由于需要详尽核对的数据多、涉及时间长,目前仍在进行中。就城乡开发公司职工养老保险由机保转入到社保一事已得到重庆市劳动局的正式批复,我们已将此情况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和请示,希望能尽快落实。
(二)、“天河苑” 项目工程信访案件。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了解,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一是天河公司资金缺乏,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引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售房公司及民工不稳定;二是天河苑工程停工后.导致拆迁户和购房户不能按期接房;三是天河公司债务多而引发债权人不稳定。而引起资金缺乏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南川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后也未及时补足注册资本,致使其在开发“天河苑”项目时,资金短缺;二是“天河苑”项目贷款资金监管不力,未专款专用,待银行发现问题后中止了贷款的发放,继而造成天河苑工程资金断链;三是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台帐建立不完善,帐务混乱,造成资金去向不明,继而导致部分资金未用在“天河苑”项目上。
三、反思
一年来,尽管全委的干部职工为我区的“保稳定、促发展”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回过头来,我们不得不反思自己,审视自己。信访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这与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行为和廉政意识。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大力推行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大力倡导勤奋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因我们工作失误引起的信访问题。
另一方面,面对目前不容乐观的信访形势,我们将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区经济持速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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