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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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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3月1日)

同志们:

受校党委委托,下面我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主要任务作出部署。

一、主要工作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国百强高校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学校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54个二级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立九项责任内容,形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基层单位、部门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学年度考核,对各二级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了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登记报告制度等。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校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监督力度,在全校树立了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三是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岗位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活动;抓好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提醒教育预防工作,及时通报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自律警钟;邀请省检察院领导做反腐倡廉报告;开展“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报告、党课、校园网络等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使广大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增强了大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对执行“三不直分管”制度情况、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用人、公务用房用车、领导干部出国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学校各单位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经费及私设“小金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制度,全年共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8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12人次。

全面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监督,共审查、公示处级干部人选52名;全程监督辅导员等职位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财务预算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前期准备、招标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共监督核查80项工程招标项目(涉及金额4774.46万元)、86项物资采购项目(涉及金额14944.11万元);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程监督本科招生现场录取工作,加强对艺术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研究生招生、英语四、六级等考试工作的监督。

认真开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全年共完成校内送审项目162个,送审金额3605.95万元,审减金额125.33万元;校外送审项目50个,送审金额46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共完成物资采购项目审计86个,涉审金额1956.36万元,审减金额62.36万元;合同审查项目110个;备案项目205个。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成了11个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

六是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专门设立网络举报邮箱与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登记、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共收到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降级处分1人,全校通报批评2人。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个别反映不实的情况也给予了澄清,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自身建设。落实上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了监督检查。通过派员轮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与其他高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建立部门内部学习交流和工作研讨制度等形式,促进了队伍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反腐倡廉建设还任重道远,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少数同志宗旨意识谈薄,作风还不够扎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还需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任务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和依法治校精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纪律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交易,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二)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确保责任到位

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厅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试行)》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做到管事管人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校纪委要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把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检查监督的重点,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防控体系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要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改革发展举措中,体现到经费管理、选人用人、师德师风、物资采购、学术诚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严防“四风”反弹

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当等消极腐败现象,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看住一个一个节点,抓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白,越往后执纪越严,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学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强化监督管理和工作问责,促进依法依规治校

一是继续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管理漏洞,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

二是加大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项目的检查监督,启动工作问责制,对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中心大局任务的,要按照《海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强化基础审计,加大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要关口前移,加大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采购的审计;要积极探索全过程跟踪审计新方法,对工程审计的重点环节提出严格要求,通过精细化管理,着力规避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要扩大财政支出项目评价的覆盖范围,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对二级单位使用经费情况检查工作。

(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要加强法治教育和*教育;要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要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对新入职教师培训要增加廉洁从教的内容;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加大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力度。

(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对腐败的震慑和警示

要把严肃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效保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案件,以及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部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屡次发生问题的单位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正确处理信访举报,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进行风险预警,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查找并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八)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执行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落实“两个为主”。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理论研究,抓好学校廉政研究中心工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效的理论参考和决策依据。要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奋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全国百强高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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