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乡镇2017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一: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研究制定本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倡廉战略方针。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认真履行制度建设职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反腐倡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继续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督法》,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着力于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加强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九、推进源头治理,着力预防腐败。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六项改革”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十、实行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认真抓好实行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制工作要每半年自查报告一次,每年度向镇党委、政府本作一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述职报告,年终总结报告镇党委、纪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做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乡镇2017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二:
xx年,威海镇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我镇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切实得到加强
(一)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年初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调整充实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到各班子成员、镇直部门、村(居)委会。二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镇长对重要违纪案件和信访举报案件亲自批示、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定期与班子成员、村(居)委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专门听取纪委书记汇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听取纪委书记汇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1次。三是党政班子成员在每次安排部署工作的会议上都一同强调和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到同检查、同落实。
(二)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一是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明确到人,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二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镇党委书记与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威海镇2013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居)委会签订《威海镇2013年镇直部门和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3份。三是所有责任书均明确与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挂钩,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奖惩。
(三)切实履行职责,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的镇直部门和联系的村(居)委会分别签订责任书。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发生因教育、监管不力造成部门负责人违纪违法的案件。三是班子成员和镇直部门按联系点负责所联系的村(居)委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指导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全镇23个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已全部产生。四是镇党委、政府印发了《威海镇2013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发〔2013〕25号),成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2013年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刹“七风”、解“四难”,狠抓全镇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一)及时动员部署,强化学习,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一是成立了“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于4月15日召开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动员大会,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让全镇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二是设立了“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威海镇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参与对象、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全面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要求,干部职工每人上交了1篇8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文章到镇作风办,各部门上报了集中学习情况。通过学习,全镇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转变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加大宣传,开展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存在问题。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黑板报、手机短信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作风转变年”活动,使作风转变深入人心。二是向社会公开《威海镇“作风转变年”活动公开承诺书》,公布“作风转变年”活动监督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四问”学习大讨论,使干部职工更加深刻认识“为什么要转变作风、转变哪些作风、如何转变作风、达到什么目的”等问题。四是广泛开展“开门评作风”活动,通过设置意见箱1个、召开座谈会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50份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11条。五是在干部职工、部门站所和党委、政府分别对内部管理、工作纪律等作风建设问题进行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查摆出5个方面的问题,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三)严明纪律,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各项规定贯彻落实。
一是严明纪律,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制定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二是严格执纪,每月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重点督查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串岗、闲谈、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三是对违反内部管理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处理坚持上限处理原则。上半年共通报上班迟到4人次,旷工16人次。
三、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制度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督促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是结合今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委“10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四是严格执行并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询问、质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五是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推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认真制定监督防范措施,编制了《职权目录一览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了2013年度确定的廉政风险及等级、监督防范措施以及风险防控责任人,并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在公示后上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备案。二是落实和完善社会评价制度,并向基层站所延伸。三是坚持和完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等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按照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具体落实,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纪委牵头定期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纪委、组织、宣传、总工会、团委、妇联、党校、党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部门相互沟通、协调、配合,集中力量落实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镇纪委于年初向县纪委宣教室征订了《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读本》及《失德之害》光碟等宣传教育资料,并在上半年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2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德之害》1次。
(四)查办案件。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信访举报件,及时安排人员或成立专案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有案必查,应查尽查,不压案、不瞒案。上半年,我镇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22件,其中上级交办的10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件,正在办理之中。
(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村(居)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积极构建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廉洁自律落实力度加大
(一)坚持谈话、函询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制度,认真落实“五必谈一约谈”、“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
(二)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活动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村(社区)到镇开展工作一律不予接待。各单位实行分块、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在公务用车方面,各单位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专人驾管,节假日集中统一在政府大院封停,修理及加油一律向党政办报告备案,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镇在xx年上半年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够全面深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做到让每名党员干部入心、入脑,警钟长鸣,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二是对作风转变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三是部分制度贯彻执行还不到位;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成效不明显,方法不多;五是工作按部就班的多,开拓创新力度不够。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努力加以克服和完善,严格按照《罗平县20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罗办发〔2013〕2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照年初与县委签订的《罗平县2013年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查缺补漏,认真总结,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