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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警大队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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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芬,女,现年38岁,2000年毕业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交通管理专业,现任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在公安交警队伍里,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是最苦、最累的,不管白天黑夜,严寒酷暑,哪里有事故哪里就有他们忙碌的身影。处理那些血淋淋、令人毛骨悚然的车祸场面,没日没夜的寻找逃逸案的线索,对他们而言更是家常便饭。事故处理这份连男人都望而生畏的活,谭芬却甘当重任,全力以赴,已整整干了10个年头,用丹心和大爱演绎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一、在苦与乐中,用担当诠释丹心

(一)勇于担当,甘愿奉献。

2005年是谭芬从警的第5个年头,她主动向大队领导提出请求到许多人不愿进的岗位???事故处理中队工作。在事故处理中队工作的10年里,谭芬总是冲在第一线,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赔偿调解、安保警卫、救助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上哪里需要她,她就在那里。2009年,谭芬因工作表现出色,被任命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成为整个广西交警队伍中唯一的一位事故处理中队女中队长。

“委以重任是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更是重托,我一定不辱使命,证明男子汉能做的事情,我同样能做。”谭芬说。上任后,谭芬带领中队的民警出色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艰巨的任务。自担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以来,她带领的事故处理中队共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7200多起,破刑事案件92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3人。

(二)忘我工作,以工作为重。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让谭芬几天都顾不上回家的事例不胜枚举。

11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都安县九渡乡九经村加坡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接报后,谭芬在第一时间驱车赶往现场,带领相关人员穿过刺丛下到山崖寻找伤员,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力施救,终于把5个伤员从山底抬到公路上,这时汗水已经把谭芬的衣服湿透了,累得脸色苍白,但她顾不上休息,把伤员抬上救护车送医院救治后,又赶回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固定证据、搬抬尸体、协助法医进行尸体检验、做好死者家属思想工作、清理现场等。第二天,谭芬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九光村吉降屯,调查走访目击证人,晚上赶到县人民医院了解伤员伤情、收集整理材料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中,谭芬都是奔跑在事故现场、医院和办公室之间,一个星期都没有进家门,一直到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她才松了一口气。

(三)分秒必争,敢啃“骨头”。

谭芬经常对同事说,一名合格的“事故处理民警”必须要快速侦破和查处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作为中队长,谭芬总是率先垂范,同时以女性特有细致和敏锐,带领中队民警侦破辖区多起逃逸事故。每一起死亡交通事故她总能第一个赶到现场,不管是烈日下、风雨中、黑夜里,人们第一眼总是能见到她忙碌的身影。

2011年2月4日是大年初二,在国道210线都安县境内发生一起无号牌越野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越野车驾驶人庞某驾驶车辆逃逸。接到报案后,谭芬组织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分组开展侦破工作,连续奋战8个小时,终于将案件侦破。

2012年9月8日晚,在都安县地苏乡拉棠村附近公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事故造成一名中年妇女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刚从北京参加信访工作回到都安的谭芬立即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争分夺秒,全力以赴,终于在39个小时内成功破案,将肇事者抓获。

由于谭芬带领的事故处理中队追逃方法措施得当,2010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都全部得以侦破,使肇事逃逸者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从而有效威慑肇事逃逸犯罪,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四)严以修身,奋勇争先。

2000年7月,谭芬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加入了公安交警队伍,成为一名交通警察。谭芬始终认为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一名交通民警,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为尽快适应工作,她自我加压,虚心好学,不耻下问,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实践学,在实干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2008年,谭芬还到广西民族大学进修法律事务专业,并以优异成绩毕业。因为经常出警,对体能要求更高,谭芬每年都要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各种训练。训练中,如有动作不到位,她就给自己加班加点,直到自己满意、教官认可才肯罢休。她的擒敌拳、警棍术、盾牌术样样精通,她的枪械拆装和射击技能在考核中经常名列前茅。每次集中训练结束后,都会赢得到全体学员的认可、领导的表扬,多次被评为优秀学员。

在工作中,她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多次被评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能手和都安县公安局“十佳民警”,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月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然而,面对荣誉和赞许,谭芬总是说:“荣誉的获得是集体努力的结果,我只不过尽力做了我的本职工作而已。”

(五)廉洁奉公,树立标杆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办案民警的判断是当事人利益甚至人生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民警难免与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人接触,各种诱惑像糖衣炮弹一样随时给你轰炸,立场坚定不坚定、原则过硬与否是办案民警人生的关键。作为中队长,谭芬不光严格要求自己,还对民警更加苛刻,她坚信“身有正气,不言自威”她要求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全程阳光作业,公开办案证据,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2013年11月21日在下坳镇发生1起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等待起诉,为此陈某之妻多次来到谭芬办公室要求帮忙,有一天趁谭芬不在办公室时把一张银行卡放到谭芬电脑的鼠标垫下,走后打电话说送一样东西在桌面上,谭芬发现后着实吓了一跳,把陈某之妻叫来狠狠批评教育了一遍,并退还该银行卡。

二、在“冷”与“热”中,用真情谱写大爱

(一)以队为家,无私奉献。

谭芬是一名女交通警察,更是一个女儿,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然而,对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她总是舍小家顾大家。多少个合家团聚的节日,她奔走在工作岗位上,顾不上和亲人团聚;作为女儿她没能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给老人端茶喂药,悉心照料;作为妻子,她不能浪漫依偎,卿卿我我;作为母亲,怀孕时,她不顾领导和同事的劝说,义无反顾地跟着男同事们上山下乡办案,小孩出生后,不能常常在家照顾,更无暇顾及儿子的学习和生活。

2010年1月4日凌晨,都安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死亡7人的特大事故,当时谭芬还是在休产假当中,电话来了,她不顾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儿子,赶往事故现场,一出门就是半个月。深夜里,儿子饿得哭闹不止,丈夫只好把孩子带到大队里找妈妈。不知有多少次,一接到报警电话,她放下电话转身就走。朋友经常打趣说:“芬姐,一个女人那么拼命干嘛,少做点工资一样领。”大队领导关切地说:“家庭工作两头跑太辛苦,给你换个清闲一点的岗位吧。”她总是说:“在哪个岗位都是工作,怕苦怕累不是人民警察!你们只看到我表面的奔波劳碌,体会不到我内心的充实和幸福。”

(二)关爱弱者,挺身相助。

对待逃逸的交通肇事者,谭芬绝不手软,然而,面对那些满目疮痍、失去温暖的家庭以及孤苦的老人和孩子时,谭芬却无私地倾注自己的爱。

2010年,都安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死亡7人的交通事故,7岁小男孩蓝伟霖因父母在这起事故中丧生,成为了孤儿。从那之后,谭芬就主动做起了蓝伟霖的“妈妈”,在生活上、学习上处处为他操心并竭尽所能给予孩子照顾。

2012年12月23日,都安县地苏乡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大货车追尾事故,造成6岁女童黄琳淋右腿被截肢,大小便功能丧失,手术费及治疗费高达19余万元。由于大货车方面没有多少赔偿能力,致使黄琳淋的治疗难于继续。谭芬了解情况后,积极奔走,多方协调,为黄琳淋追讨赔偿款、申请救助基金、保险理赔达21万余元,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年,通过媒体的呼吁,黄琳淋已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约15000多元善款及生活、学习用品等爱心物资,同时还得到广西区妇联免费为其安装假肢,并全权负责后期的保养护理等费用。

(三)严以律己,团结和谐。

谭芬对自己要求很严,在工作中当好中队民警和协管员的表率。她非常注重队伍业务培训,在新调入人员或新分配人员安排上岗时都做到并做好“传、帮、带”,把自己工作多年的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他们,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事故处理中队的队伍管理上,谭芬对民警和协管员的要求近乎“苛求”。有一次,一位民警出警时到达事故现场晚了10分钟,受到了谭芬的严厉批评。在冷酷无情的背后,谭芬也有柔情的一面。今年32岁的民警黄运波刚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时,上班总是迟到几分钟。谭芬没有批评他,而是关切地问他家里的情况,当得知黄运波确实因遇到困难而影响工作时,谭芬主动帮助他解决困难。见到中队长如此关心自己,黄运波感动万分,倍加努力工作,再也没有迟到过,目前已经成为了中队的一名重要骨干。

在谭芬的带领下,事故处理中队成为了一个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集体,民警和协管员在平常的工作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四)主动作为,为民务实。

2012年,都安县公安局为了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打造平安和谐新农村,推出了“一村一警”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模式,根据公安局

“一村一警”工作的方案,谭芬挂拉烈镇崇业村,负责该村的社会治安信息、矛盾纠纷调解、治安防范指导、法律政策宣传、民事村办服务等工作。在她挂任拉烈镇崇业村副书记期间,时刻想着如何把村群民带上脱贫致富的路子:看到村里交通不便,她主动找都安县交通局反映情况,为村里争取到了3公里的水泥路建设指标,目前公路已经开工建设;看到农村山地闲置,她与都安县扶贫办联系到了1500只种鸡分到村里15户人家发展林下养殖业;看到村里蓝婉萍、蓝晓萍、蓝云萍三姐妹无依无靠,平时只能依靠亲戚邻居接济度日,生活极为困难,她几次给她们送钱送物,还联系新闻媒体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对她们给予帮扶,目前已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3万多元。经推荐,蓝晓萍、蓝云萍姐妹于今年10月底受到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到北京参加“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

三、在情与理中,用人民情怀做法律的捍卫者

(一)耐心工作,化解矛盾。

交通事故处理难,不是难在事故本身,很多是难在处理事故纠纷。10年前,都安县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信访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有2起为公安部督办,给都安县的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谭芬来到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工作后,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于是在交通事故接待和调处中,她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致的一面,成功地化解了多起事故纠纷,得到了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12月7日傍晚,在都安县地苏镇兴利村与大化县大化镇凤翔村交界处路段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谭芬带领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后,按照法律规定告知死者家属要对死者进行尸体消埋。但死者家属根本不听的劝说,并声称没有拿到10万元谁都不要动尸体,不然就把公路堵起来不给其他车辆经过。由于事发路段是二级公路,地处都安县三岛湾旅游景区,车流量比较大,如果死者家属不听劝告而违法封路,势必造成恶劣影响。面对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谭芬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开车送其中的两个死者家属到大化县找另一个能够拍板的死者家属,对他们作进一步教育工作。在教育中,谭芬在释法的同时,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打动死者家属,把渐渐升级的事态化解,顺利地处理了这起事故。

芳同时同谭芬还充分利用交通事故纠纷调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和保险理赔“五位协同、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中心的作用,积极主动与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协作配合,及时化解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争议和纠纷。同时,与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调处中心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每一个过程都能够进行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中心自201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至今,已受理交通事故2390起,进行行政调解1503起,涉及赔偿金额总计650万余元,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由于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近10年来,都安县未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二)锲而不舍,促犯自首。

2013年2月16日,蒙某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国道210线与一辆面包车发生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蒙某以受伤为由到医院诊治,但几天后即不见踪影。经都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蒙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多次联系蒙某来处理交通事故,都联系不上,民警到其家中送达认定书,其家属也不配合。为尽快处理这起交通事故,谭芬多次带领事故处理的民警,行车两个多小时,再步行三个多小时的山路来到蒙某家中对其亲属宣传政策法规,劝其家属能够配合叫蒙某归案,但均无效而终。为尽快结案,经都安县公安局提请逮捕,都安县人民检察院于6月10日批准逮捕蒙某,决定网上追逃。

网上追逃后,谭芬没有放弃对案件的追踪,多次与蒙某的父母联系,宣讲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攻心,规劝蒙某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但还是收效甚微。直至1月15日,谭芬又一次带领办案民警来到蒙某家中,与蒙某的多位亲属沟通谈心。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蒙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

是谭芬到事故处理中队工作的第10个年头,中队里依旧是她忙忙碌碌的身影。在这个质朴、踏实的女子眼中,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民警,做的都是“不值一提”的本分工作。而旁人眼中,她10年如一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需要“能吃苦、有恒心、有原则”的岗位上,做着别的女人都不愿做、不敢做的工作,诠释着“平凡而伟大”的意义。


公安局农村派出所申报二级所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