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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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院落生活管理制度
、机关院内各部门、各单位、各住户均须服从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安排。
、院内各单位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防盗并教育干部及家属文明办事、礼貌待人。
、机关院内严禁聚众赌博,严禁搞封建迷信及其它有伤风化的活动,严禁燃放鞭炮,严禁乱鸣喇叭,严禁大声喧哗,违者罚款元。
、院内各单位及家属应按已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积极搞好办公场所和责任区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整齐。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坚持各责任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卫生清扫日。
、院内各单位对于其办公场所和卫生责任区应经常拖扫地板,檫洗楼道和门窗,疏浚沟渠,做到卫生无死角、楼顶堵角等处无蛛丝、地面无纸屑杂物、办公室整洁明亮,窗明几净。
、院内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不”、“三随手”、“五不准”。“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树木花草及公设施;“三随手”即随手关好电灯,随手关好门窗,随手关好水龙头;五不准”即不准在墙壁上随意张贴,不准随意在墙壁上钉钉子,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在院内放养家禽家畜,不准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和其它植物。
、机关工作人员及住户应自觉爱护花草,教育小孩不要在草坪内玩耍、采摘花木、随意损坏树木及公设施,一旦发现有损坏现象,按实价赔偿。
、院内各栋住户应统一选出栋长,在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经常组织检查各栋的文明卫生工作,领导全栋居民在“团结、友爱、安全、卫生”的文明环境中生活、学习和工作。
、每开展一系列有关文明卫生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窗、宣传标语以及各种活动,增进全院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文明意识。
、由事务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文明卫生检查评比,对被评为文明卫生先进的单位、楼栋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表扬,对违反文明卫生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机关大院办公场所、宿舍区治安保卫制度
一、办公省所管理:
、院内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保守国家机密,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册》的规定。
、各单位要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法纪安全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好文件资料,防止泄密,特别是要抓好要害部门的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泄密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处理程序,严禁私自处理文件资料。
、办公桌、柜内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各种电器的使用应严格按可操作规程执行。所添置的消防设施,禁止任何人挪作他用和随意改变安全位置。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将门钥匙交给本办无关人员单独进入办公场所,办公区域内除值班人员外,不准许住宿客人、家属,更不能居住其他人员。严禁院内小孩到办公区玩耍。
二、宿舍区管理:
、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执勤人员做好机关保卫、治安、消防等工作,自觉维护机关大院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和苗头,院内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随意向外泄露领导居住楼栋、办公场地和电话号码,以免影响领导的正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