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四)
(六)县级供电企业的预算范围和内容在满足公司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章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
十四条公司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财会制度。
(二)xx省电力公司以及xx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确定的关于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
(三)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融资协议。。
(五)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六)公司改组改制、资本运作等重大经营事项安排。
(七)公司资金投放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
十五条预算编制和执行遵循“战略指引、上下结合、业务衔接、跟踪反馈”的原则。
十六条公司度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一)根据省公司预算编报工作部署,由公司预委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召开预委会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省公司具体要求,研究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对主要经济指标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意见。
(二)有关部门根据预委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省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对公司下度市场、负荷、电量、设备健康水平保障以及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公司员工人数变动等的预测,编制或组织编制业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预委办。
(三)公司预委办对各部门提交的有关预算草案进行整理、汇总和初步平衡,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公司度预算草案,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有关部门根据公司预委会的审查意见,对所负责的专业预算草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公司预委办。预委办对预算草案汇总整理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
(五)公司预委办将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上报省公司审批。
(六)公司预委办根据省公司批复预算或下达的度业绩考核指标,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公司的预算实施方案,经预委会审定后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七)预委办按省公司要求和规定时间,将公司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报省公司备案;同时按照预算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将分解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将责任分解方案及预算执行方案在公司内部以文件形式下达,作为全预算指标执行和考核的依据。
(八)预算执行责任部门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落实执行。
十七条县局预算管理
县级供电企业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参照以上程序执行。在公司预委会领导下,预委办组织公司农电工作部、财务部、发者划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对县级供电企业度预算进行审查、汇总、上报、分解、下达、分析和考核。
五章预算的调整十八条公司及县级供电企业预算执行方案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严肃性和指令性,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调整、变动预算方案。
十九条公司预算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当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或者根据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战略的变化,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时,应由相关部门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本办法四章规定的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