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全套(十一)
六、做好学校财产入库和出库的登记工作。
七、节假日前要进行库房的物质安全检查。
八、库房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九、库房管理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
四章 食品安全制度
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严防病从口入。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定期体检,并经常搞好个人卫生,符合上岗要求。
二、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购不卖不卫生、变质、变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做好有关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搞好内部环境卫生;防止食物霉烂变质。
四、做好防鼠、防毒、防火工作。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小卖部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三、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四、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小卖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六、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
七、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严禁小摊小贩在校园周边贩卖。
八、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章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