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今日车辆限行及尾号限号政策规定
2017年陕西西安今日车辆限行及尾号限号政策规定为协同西安市实施的“单双号限行”,咸阳临时调整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1月4日咸阳为对尾号4和8的机动车限行。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情况预报和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咸阳市城区已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同时为协同西安市1月3日起实施的“单双号限行”,咸阳1月4日本应对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行,调整为对机动车尾号4和8限行。
从1月4日零时起,全天24小时对咸阳市城区区域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地机动车等),以及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尾号数为4和8的,在市城区区域内东风路至扶苏路以西(含)、彩虹二路以东(含)、世纪大道以北(含)、文林路以南(含)禁限行。
据了解,后续如果西安继续单双号限行,咸阳将0-9的机动车辆尾号数字划分为1、3、5、7、9和2、4、6、8、0两组单双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单日由单数组合,双日由双数组合,每天限行两个号,交警部门将提前通告限行号码,具体以发布为准。如果后期西安实行20%机动车限行,咸阳继续按照原来X和X+5的方法限行(X为当日公历日期个位数)。
需要注意的是,咸阳全天候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咸阳市城区所有道路通行。违反禁限行规定的,由咸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不过,途经咸阳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并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允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