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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济源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的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现将相关规定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公需科目采取网上学习的方式,已持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打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www.hnzjgl.gov.cn),经个人注册、单位审核后,上网参加学习。公需科目学习课时要求为24学时。
2、未持有或自愿申办《继续教育证书》的,持本人职称证原件、一寸红底近期彩照一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填写《申领继续教育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各单位统一收取,4月15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申领继续教育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peixunke@hnjg.net。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公司内部学习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包括签到表、学习笔记等)。学时规定:总课时不少于66课时,每天不超过5课时,每月不超过26课时。
学习形式包括:
1、公司培训计划内的专业技术培训;
2、公司“123工程”培训中的专业技术培训;
3、各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入公司培训计划或“123工程”培训计划);
4、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5、到科研、生产等单位服务、实习进修、出国进修或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
6、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和交流;
7、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工程项目和课题研究;
8、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论文、著作(译著)、以及论文被重要科技、社科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等;
9、在科研、技术推广、教学、医疗等活动中获得各类重要奖项;
10、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职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考试合格;
11、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12、参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有计划、有考核的各种自学活动;
13、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它继续教育形式等。
二、《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一)济源市人社局每年7月初对《继续教育证书》进行一次统一审验;
(二)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内部培训计划,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备案表》电子版,每月月底前报下月培训计划到peixunke@hnjg.net,也可一次性报4-6月的培训计划。(《备案表》须提前报人社局备案,未提前备案的培训班人社局不予认可)
(三)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培训科:
1、《继续教育证书》;
2、公需科目学习记录(网上打印);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申报表》电子版;
4、专业科目内部培训材料(必须包含签到表、学习笔记);
5、其他学习材料审验需交原件。
(四)公司携带相关证书和材料到人社局进行统一审验。
(五)根据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证书要求,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需连续4年通过审验,中断须重新开始计时,但第一年审验学时不足的第二年可补足。根据此规定,当年审验学时不够的,也要参加审验,第二年可补足学时,继续教育审验仍可连续计算;当年未参加审验的,需要从下一年重新开始计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