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汇总篇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12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4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246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11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16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4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0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21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东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二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15〕86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14〕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15〕23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