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冬季征兵报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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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全区征兵工作将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报名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区及各街、镇(园区)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各街道、镇(园区)于10月16日至31日间完成适龄青年报名、目测、初审工作,于每日下午16时前,向区征办秘书组上报本单位应征报名人数,并按照区征兵体检日程安排,提前2日将前将上站体检人员花名册、体检表和近期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交区征兵办公室,同时,自行保留2张备用。2、体检、政审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11月1日组织体检业务培训,2日设置征兵体检站,3至10日组织适龄青年体检;政审业务培训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应征青年的政审工作。3、定兵、起运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12月5至7日召开定兵会,发放新兵被装,组织身体复检,召开新兵欢送大会,进行新兵交接和运输。重庆征兵征集条件1、年龄条件:应征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0岁。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21日颁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4、新体检政策:重庆市的征兵工作将适当放宽体重、肘外翻、文身瘢痕和耳眼等体检标准,眼科方面,通过手术矫治后,术后无并发症并不影响视功能,视力能够达到体检标准,征兵入伍,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所以新修订《标准》规定准分子激光手术后,无并发症,视力达到上述标准,合格(潜艇学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