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年中考报名工作通知(三)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指标生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于3月30日前根据本校学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通过中考服务平台à“申报审核”à“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完成审核。其中户籍迁入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校审核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名单,于4月4日至10日在本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初中学校反映。如对学校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区招考办(基教科)申诉。各学校和区招考办(基教科)须于4月12日前完成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4月16日,我办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全市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先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进行复核。
各报名点和区招考办(基教科)须在3月30日前完成已申请且已提交审核材料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审核工作。对申请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考生,各报名点负责初审,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区招考办汇总后于4月13日前上交我办,我办再转交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三)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具体审核要求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7〕327号)执行。
(四)扶贫生。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各类证件的,由各区民政局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由市总工会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其他扶贫证明材料的,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五)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各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点要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
(六)体育、艺术特长生。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工作,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各区招考办(基教科)要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各类资格审核结果以免费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还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经审核确认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一周。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还须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基教科)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