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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之见义勇为好市民牺牲人员子女10分

更新时间:高考查询网

北京中考之见义勇为好市民牺牲人员子女10分

昨天,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考加分及优先录取通知,其中,烈士子女及驻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危岗位的军人子女可加20分录取。

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与去年基本相同,共分为加20分、加10分、每科加1分、优先录取等。与去年不同的是,首次将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统一纳入通知中。

此外,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根据规定,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5月15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

北京今年中考加分政策

>>加20分录取

烈士子女以及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加10分录取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

>>文化课每科加1分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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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户籍地报考5月9日前申请

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中考生,只能选其一报考。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录取。选择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9日前提出申请。

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下同)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只能选择其一)。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9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选择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所在区县进行,且不能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录取。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6日8:30至12:00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

以上就是由向荣网为您提供的北京中考之见义勇为好市民牺牲人员子女10分,愿考生21f0考入理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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