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规范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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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日前,市教育局下发相关通知,就我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作出部署,取消中小学作业本价格(代收费)、电教服务性收费,其它收费仍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通过设立公示牌,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固定悬挂墙上,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注明自愿缴费,扩大学生、家长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经公示,学校不得收费。(特约记者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