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兵要求及体检标准,湖北当兵兵种一览表
征兵时间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具体征兵时间安排:7月份组织报名,8月1日至15日进行体检(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可随到随检),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调整征兵时间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冬季征兵与学生毕业时间相差近半年,错过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的最佳时机。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长期以来,我军冬季征新兵、年底退老兵,在新老兵交替期间,部队战斗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调整征兵时间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
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男青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武汉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2.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3年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二)政治条件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基本条件
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
2.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现在身高-110)kg)] 。
3.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青年视力(裸眼,下同)不低于4.9(右)、4.8(左);普通高中文化程度青年不低于4.7(右)、4.5(左);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不低于4.6(右),4.5(左)。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不低于4.8。特勤人员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